2月17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雷溪人民法庭以优化营商环境和解纷质效最大化为导向,调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悉,宋某承包某项目后,为完成建设而向个体工商户白某购买了建材。后因宋某拖欠40余万元货款未付,白某遂提起诉讼。受案后,法庭经调查和沟通后获知,宋某目前虽然获得了一笔工程款,但其中部分款项需用于支付工人工资,无法全部用于支付货款。
严格核实情况后,为避免因拖欠工资款引发新问题,承办法官全盘考量该案,向白某晓以情理,并在征得其同意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商讨解纷方案。双方当事人于17日达成庭后调解协议,宋某按协议将首期货款兑付给白某,并将工人工资款全额发放到位,避免了新纠纷的产生。
(余千 甘兆扬)
头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