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坚持系统思维,立足提高保全效能、推动实质解纷,大力推进保全事务集约化改革,推动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解决“空调”“空判”等执行难题。
今年以来,黄岛区法院累计办理保全案件7500件,较上年度增长68.5%;保全到位金额31.6亿元,较2023年14.5亿元增长117%,保全到位率35.1%,较同期诉讼保全到位率增长12个百分点。
成立专业保全团队 变“被动保”为“主动保”
保全工作横跨立、审、执程序,流程复杂、责任不明确,导致配合衔接不顺畅。黄岛区法院将保全业务从上述部门剥离,抽调28名干警成立专门保全团队,保全团队内部设置网络查控组、诉前保全组、线下保全组、复议审查组,全方位规范案件受理、流转、保全、复议、续解封等节点管控,真正打通部门壁垒。
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但在实务操作中,当事人利用调解程序转移财产或假意调解拖延履行、规避履行的情况时有发生,当事人参与调解的意愿不强,甚至拒绝调解,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效果不明显。为此,黄岛区法院围绕当事人的保全诉求,在诉前阶段引导当事人保全,变“要我保”为“我要保”,提前锁定财产保障。目前诉前保全案件占比达到90%以上,已经成为保全主流模式。
黄岛区法院注重广泛宣传引导,在诉服大厅设置保全服务专门窗口,设置电子屏进行风险提示,同时在诉服微信群向法律从业群体大力宣传黄岛法院保全新模式,引导律师及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组织多家保险公司将诉责险服务集成到诉服大厅,打造“保险超市”,当事人在大厅即可办理完保全所需的全部手续,实现保全事务一站式办理,切实减少群众诉累。
创新业务办理模式 变“分散办”为“集约办”
黄岛区法院开辟线上办理渠道,依托网上立案系统,受理案件时同步发送保全提示,引导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同时,保全材料提交、费用缴纳一并办理。针对前来现场立案的当事人,由立案窗口发放保全提示书,同意保全的现场进行办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完成立案并流转到保全团队。
保全立案后,保全团队当天就发起网络查控,集中查询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股票等金融资产,并发起网络查封。冻结成功后,将控制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以最快速度让当事人吃下“定心丸”。同时,保全团队保全完毕后,将所有保全资料同步到相关审判团队,及时完成案件流转,推动尽快进入实质审理程序。
股权、社保、公积金、农村宅基地房屋等财产保全需职能部门现场配合,往返查询冻结占用大量时间精力。黄岛区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研发“青西联执”小程序,将45个政府部门、镇街纳入联动平台,保全法律文书上传至小程序,并点对点发送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协助保全后在线反馈即可完成。
发挥财产保全作用 变“治已病”为“治未病”
当事人胜诉后,如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在受理执行案件前先行开展案件是否保全审查,已经实施财产保全的案件,由执行专门团队办理,将冻结的存款进行扣划,仍然不足的,根据财产保全情况,直接进入动产、不动产的拍卖处置环节,同时告知保全财产的处置后果,再次促成保全案件当事人在执行程序前积极履行或和解,破解执行难题。
保全后,当事人参加诉讼和接受调解的意愿明显增强,进一步降低了审判法官的工作难度。改革以来,黄岛区法院已累计完成诉前解阶段保全3100余件,诉前阶段采取保全措施后,自行和解或调解履行比例达到40%以上,1300余起案件在诉讼前得到实质化解、没有再进入诉讼程序,做实纠纷源头治理。
针对涉企纠纷查封,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原则,灵活采取企业生产设备“活查封”策略,同时严禁超标查封,保全后及时通知双方到庭参加调解,确定和解方案。公司提供足额担保后,原则上不再查封基本账户,将保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企业提出的保全异议,由审查团队直接审查,畅通企业救济渠道。(曹天健 通讯员 宋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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