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周芳(化名)为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送来锦旗。 张碧娟 摄
2026年4月1日,春日的阳光洒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大门上,周芳(化名)捧着一面印着“法理融情解民忧司法温度暖人心”的锦旗,眼眶微微泛红,握着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谢谢法官,给了我们家活下去的希望。”简单的一句话,承载着她历经绝望后的重生与感恩。
周芳的丈夫刘强(化名)生前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为了家庭生计,他常年早出晚归,像无数奔波在城市街头的劳动者一样,用方向盘丈量着每一天的辛劳。
“他早上7点出门,晚上10点左右才回家,中午有时回家歇一会儿,有时就在车上眯一觉。”周芳回忆着丈夫生前的日常,声音低沉,“那天早上,他还抱了抱孩子,中午在微信里问我晚上要不要去吃串串。”谁能想到,这句再平常不过的家常话,竟成了再也无法兑现的约定。
当晚10时许,刘强驾车前往接乘客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就在他下车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平台订单被取消了。不久后,刘强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一个40岁出头、正值壮年的男人,就这样倒在了深夜的路边,留下妻子、孩子和年迈的老人。
悲痛未平,一盆冷水又浇在了周芳身上。有关部门认为,刘强的订单已被取消,不符合《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中关于“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规定,决定不予确认为职业伤害。
“他明明是在接单的路上出的事,怎么能因为订单取消,就否定他辛苦工作的事实?”周芳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她向永川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不予认定决定。
3月17日,该案在永川区法院公开 开庭审理。法庭上,周芳谈及丈夫出事时“手机屏幕上还亮着那个未完成的订单”,再也抑制不住情绪,失声落泪。被告行政机关代理人当庭陈述了不予认定的理由:订单取消即意味着任务结束,这是平台运营的明确规则,也是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解读,并无不当。
“‘任务期间’四个字,能不能简单等同于平台系统上‘订单结束’的那一秒?”审判长苏福的一句追问,直指案件核心争议。随后,他结合案件事实逐层拆解:一是刘强已出发前往接客地点,出发行为本身就是执行订单的组成部分;二是下车处理事故系接单引发,过程与订单直接相关,未脱离工作范畴;三是乘客取消订单仅改变合同关系,无法抹除事故已发生的客观事实。
“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出台初衷,就是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每一次辛劳、每一份风险托底。”法庭教育环节,苏福强调,网约车司机工作场景具有流动性、在途性,风险伴随接单、接驾、送驾全过程,若机械解读“订单结束”即“任务终止”,会背离制度初衷,让千万劳动者权益失去保障。
经合议庭释法明理,被告当庭表示撤回原不予认定决定、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周芳也当庭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圆满落幕。
案件虽已撤诉结案,但法官们对周芳一家的牵挂从未停止。合议庭成员郑双主动拨通周芳的电话回访,细致询问她的生活状况、孩子的学习情况,耐心叮嘱她保重身体:“慢慢来,别着急,孩子还指望你呢,有什么困难,可以跟法院说。”
如今,刘强已被正式确认为职业伤害,周芳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了职业伤害待遇申报材料,这个破碎的家庭,在司法温情的呵护下,重新找到了前行的力量。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对群众而言,他们需要的不仅是一纸公正的判决,更是一份能支撑他们继续前行的希望。”苏福坦言,“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解读‘任务期间’‘订单结束’这些概念时,我们首先要看到的,是一个个为了家庭生计深夜奔波的普通人,是无数在平凡岗位上认真生活、努力打拼的劳动者。”
全国有数百万名网约车司机、数千万名外卖骑手、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他们的工作场景流动分散,传统劳动法中“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固定概念,已难以适配其职业特点。2025年以来,国家持续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出行、即时配送等行业平台企业“每单必保、每人必保”,就是为了填补这一权益保障空白,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筑牢安全底线。
“制度的生命力,不在于条文本身,而在于如何理解和适用。”苏福表示,若机械套用“订单取消即任务终止”,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途作业的风险将被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初衷也将落空。
这起案件的妥善化解,不仅实质性解决了一桩行政争议,更彰显了新时代司法裁判的价值取向——立足客观事实、恪守立法本意,在条文适用与现实生活之间寻求平衡,让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真正惠及每一位奔波奋斗的劳动者。司法以温度守护权益,以公正回应期盼,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织密法治保护网。(记者 刘洋,通讯员 张碧娟、熊璨)


头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