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检察院会同天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共同签署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涉侨检察工作,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正当权益。
《实施细则》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机制、职能分工4个方面共14条意见,明确了建立完善涉侨司法服务体系的8项工作机制,为拓展检察机关涉侨服务的深度、广度提供制度支撑。《实施细则》明确,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采取座谈、走访、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与侨联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现实需求;健全身份标识机制,准确甄别、标记涉侨案件;完善重大案件备案审查机制,明确备案范围、“挂牌督办”等工作要求;完善涉侨案件会商机制,注重听取侨联意见;建立控告申诉快速受理机制,依法“一站式”受理涉侨法律诉求;建立涉侨刑事案件司法救助机制,落实多元救助措施;完善法治宣讲和培训机制,开展好涉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普法宣传。
《实施细则》提出,天津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理念,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侨联的沟通协作,提高办案办事效率,提升依法维护侨益工作水平。(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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