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做优做实检察为民,陇南市文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数字检察平台,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
11月18日下午,文县人民检察院监督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在文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文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发表监督意见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近期,文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数字检察模型进行比对,筛选出一起涉嫌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在调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依法查阅了王某等三人涉嫌虚假诉讼的法律文书,调取王某银行流水记录等书证,询问了案件当事人。经依法调查查明:王某与周某、赵某恶意串通,捏造民间借贷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借用民事诉讼程序套取住房公积金。在全面掌握本案证据的基础上,经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决定,向文县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经法院审理,采纳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当庭宣读再审检察建议书,充分阐述了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监督理由。同时,依法对整个庭审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法院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文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托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充分运用数字检察模型,将虚假诉讼监督作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加大虚假诉讼办案力度,提升专项监督能力,维护司法秩序和权威。(赵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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