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安部发布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成绩单
与信用卡欠款人签订“协议”,捏造银行及催收公司违规操作假象,通过恶意投诉向银行和催收公司施压,借机勒索钱财;招募征信无异常的普通人充当“背债人”,经话术培训和包装,指使“背债人”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银行购车贷款;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在医院寻找交通事故伤者,以“提高伤残等级、获取更多赔偿”为诱饵,指导伤者伪装伤情骗取保险理赔……
这是记者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举措成效情况。
“反催收联盟”“职业背债”等新形态“黑灰产”在金融领域迅速扩张
近年来,金融领域消费纠纷矛盾较为突出,滋生非法中介乱象,并借助互联网快速蔓延,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此类犯罪呈现出运作模式产业化、从业人员职业化、作案手段隐蔽化三个特征。”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介绍,金融领域“黑灰产”已形成包含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定制统一话术、伪造虚假证明、代为谈判协商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部分职业律师和催收机构专业人员受利益驱使加入“反催收”等团队,对不法行为推波助澜,催生出职业投诉人、代理人等群体;不法分子还利用各类新技术手段和智能生成工具,使相关行为识别发现难度进一步加大。
总体来看,“反催收联盟”“职业背债”等新形态“黑灰产”在金融领域迅速扩张,蚕食金融机构合法利益,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滋生各类违法犯罪,已成为当前影响金融秩序的行业乱象之一。
为从源头化解风险,今年6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在17个重点省市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先后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针对集群打击中发现的制度漏洞、金融机构风险治理短板等问题,累计向主责部门发送“公安经侦建议函”39份,有效压缩了不法中介利用制度漏洞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安全稳定,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协同治理破解违法行为钻“空子”、打“擦边球”等难点
“伴随行业整治和刑事打击的不断深入,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活动会更加隐蔽,犯罪手法更加复杂多变。”华列兵在发布会上指出,当前打击此类犯罪仍面临若干难点。
一是行为辨识难。金融领域“黑灰产”活动多借助网络技术开展,产品多层嵌套,身份识别困难,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上下游非法产业链分工明确、相互独立,且犯罪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隐蔽性较强。
二是性质认定难。相关行为法律关系复杂,不法分子长期钻法律“空子”、打政策“擦边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导致违法犯罪定性难度较大。
三是信息追踪难。金融非法中介往往利用新媒体平台引流,再通过点对点、一对一或专属群组方式诱导客户消费并借机牟利,传播扩散呈网络化趋势,源头有效遏制难度加大。
记者从会上获悉,公安机关强化类案研究,明确认定标准,通过广泛调研掌握非法中介活动现状,压实监管责任,推动形成非法中介的行为界定标准,明确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移送标准。同时,深化技术应用,构筑智能防线,对职业代理人等中介活动特征进行群体画像,加强异常特征筛查;构建协同体系,建立针对非法中介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异常机构名单共享机制,警示行业及时切断非法中介业务渠道,发挥行业联合惩戒作用。
“我们还将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帮助社会公众正确认识非法中介代理行为,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合法维权。”华列兵表示。
“公安+监管”联合执法深化打击治理工作
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坐大成势并非短期形成,打击治理工作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邢桂君介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全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就金融犯罪相关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共同推动健全金融法治。
当前,金融领域“黑灰产”已演变为借助高科技手段批量化、智能化、产业化的造假行为,传统风控模式难以有效识别和应对。
金融机构应当如何防范?邢桂君指出,治理金融领域“黑灰产”既需要司法机关、各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强执法司法协作、综合施策,更需要金融机构坚定扛牢全面风险管理特别是内控合规管理的主体责任,筑牢风险屏障。
“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保持常态化打击震慑,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中介行业乱象治理,为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华列兵表示。(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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