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涉民企职务类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7.6%

近三年来,海宁法院审结涉企职务类犯罪案件42件,43家企业遭受经济损失高达9776万余元。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是民营企业内部存在监管乏力、风险意识薄弱等普遍性问题。…

打造“安商驿站” 注入“司法疫苗”

浙江海宁:涉民企职务类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7.6%

  “收到提示函后,我们重新梳理了岗位权限,增设双向监督流程。”近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法官在回访某物流企业时,负责人指着新上线的审批系统说。这份提示函,源于海宁法院在审理某新材料公司物流管理人员受贿70余万元案件时,发现另有4家物流企业存在类似廉政漏洞但尚未构罪,遂逐一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

  近三年来,海宁法院审结涉企职务类犯罪案件42件,43家企业遭受经济损失高达9776万余元。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是民营企业内部存在监管乏力、风险意识薄弱等普遍性问题。

  “事后追责犹如亡羊补牢,代价太大。”海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强直言不讳,“司法防线必须前移,为企业注入‘司法疫苗’。”

  为此,海宁法院依托入选浙江省人大助推三个“一号工程”典型案例的“安商驿站”法治服务品牌,将司法服务向民营企业内部治理前端延伸。此前,以“企业职务犯罪风险防范”为主题的“安商驿站”专场活动在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总部举行,线上线下超200名企业代表参加。法院通过庭审旁听、法规解读、案例分析、防风险提示等“四个一”组合拳,为企业家送去“法治良方”。

  活动高潮来自于一个真实案例——浙江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涂某收受10万余元回扣被判刑,公司依据《廉洁自律约定书》起诉行贿方,法院判令行贿方支付违约金40万元。现场企业家纷纷抛出实际问题:“项目内部承包人与供应商串通乱签字造成公司损失,如何防范?”“员工利用公司资源承揽私活获利,未直接侵占公司现有财产,是否构成犯罪?”法官逐一解答,并提出“营造廉洁文化、完善风控体系、强化监督问责”等建议。

  活动当天,海宁法院发布了《涉民营企业职务类犯罪司法审查白皮书》,并分发《民营经济促进法核心亮点解读》等宣传册。

  “法官讲的不是‘别人家’的事,而是我们行业的教训!”海宁三桥联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范仲飞感慨,“希望多办几场,最好进企业,让我们公司的中层都来听听。”

  从个案严惩到行业预警,从末端裁判到前端治理,海宁法院以系统思维织密风险防控网。2025年以来,法院针对民营企业共发出司法建议24份,法律风险提示函68份,开展企业法治宣讲22场,覆盖企业2600余家,为民营经济筑牢“防腐墙”。截至今年一季度,法院审结的涉民营企业职务类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7.6%。这不仅捍卫了企业合法权益,更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余建华、朱玲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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