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对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重大案件开展听证工作的操作指引,对听证范围、听证程序、监督以及协作机制等进行了细化规范,旨在进一步提高终本案件办理质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指引明确,对涉及面广、矛盾突出的涉民生案件等5类拟终本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邀请检察机关参加听证。执行法院应当在拟决定终本之日起15日内进行听证,邀请相关检察机关派员参与全程监督,并根据案情需要,邀请人大代表等参与全程监督。
指引要求,检察机关发现拟终本案件存在未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有财产终本、未及时核查财产线索、未依法及时推进变价程序等不符合终本条件的,可以向执行法院书面提示或建议,执行法院应当及时回复。贵州高院与省检察院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联合听证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各级检察院通过听证发现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且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应当依法开展监督。(沈重阳 刘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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