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前沿打造良法善治标杆
广东法治建设进入加快发展全面推进系统集成新阶段
□ 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实践
4月17日上午,广东广州琶洲岛商贾云集。德尔西·拉格内斯·德·安格利姆女士穿过人群,走进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广交会)展馆内的“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开启新一天的法律服务工作。
德尔西是澳大利亚籍国际商事调解专家,今年是她首次参与广交会法律服务。“很荣幸被邀请加入法律服务团队。我认为这个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非常成功,希望明年还能来。”德尔西说。
已连续6届进驻广交会的“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是广东法治创新的一个缩影。该服务港不断扩充与优化法治力量,构建起“律师+公证+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彰显广东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底色。
“肩负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使命任务,省委将法治广东建设纳入省委‘1310’具体部署(即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近年来,广东法治建设持续扎实推进,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近日对《法治日报》记者表示,2020年以来,广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创新实践,法治建设进入加快发展、全面推进、系统集成的新阶段。
高质量立法守正创新并举
时值春夏之交,南方已经历多次强对流和强降水天气。针对频繁的雷雨天气,梅州市三防办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强化强降雨监测和预警。
“条例实施后,我们与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建立了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有效破解省际交界处‘信息洼地’难题,使镇村能提前获取上游雨情信息。”梅州市平远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谢崇浩表示,有了法治保障,跨区域协同应对暴雨灾害将成为工作常态。
谢崇浩所说的条例,是去年12月1日同步施行的《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与《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相关条例是全国首个由气象部门牵头开展的省际协同立法项目。

图为2026年4月27日,在第139届广交会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值班律师为客商解答法律问题。广东省司法厅供图
“以后福建上游发布预警,我们广东下游同步响应,汀江、韩江流域暴雨灾害也将从分段治理向全域共治转变。”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远东介绍,梅州与龙岩地缘相近、水系相连、气候相似,以往以行政区域为界的防灾机制常面临信息不通、资源调配不畅等难题,制约了跨区域灾害应对效能的发挥,如今通过协同立法,两地建立了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联防共治机制。
该立法项目也得到中国气象局的高度认可。今年1月,该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气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学习借鉴广东梅州和福建龙岩区域协同应对暴雨灾害的先进经验。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1年,广东就开创了区域协同立法先例。这一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同日审查批准了汕头、潮州、揭阳三地的潮剧保护传承条例。
为适应区域协调发展个性化需求,广东创新运用省市协同立法模式,省级层面出台《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等市分别制定聚焦本地菜系的条例,形成协同推进特色行业发展的法治合力。
广东还直面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出台全国首部明确由“飞出地”全面主导区域协调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为深圳主导建设地处汕尾的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入了强劲法治力量。
“守正与创新并举,是广东高质量立法的特色之一。”陈旭东介绍,广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方向正确,并持续提升地方立法的质效。
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5年,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71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77件,批准修改64件次,批准废止16件;省政府新制定政府规章30件,修改规章36件次,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出台规章178件。
5年来,广东聚焦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制定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出台《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等。同时,深入推进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的法治服务保障,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等。
为方便群众意见直抵立法环节,广东坚持“开门立法”,织密基层立法联系点网络。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广东设有3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省人大常委会建有23个省级联系点,省政府建有40个立法基层联系点,各地级以上市建成联系点超1000个。
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这个行政处罚太重了,我认为很不合理。”2025年,佛山市三水区的胡先生因非法占地经营被某街道处罚,因对执法结果不服,他向三水区司法局反映,认为街道存在过罚不相当的问题。
区司法局对相关问题线索组织开展排查发现,与胡先生一案类似的另一宗案件发生日期相近,但处罚金额相差甚远,存在“类案不同罚”情况。
“之后,相关街道接受我局监督意见,降低了处罚标准,胡先生也同意缴付罚款。”三水区司法局局长何仕谦表示,该案化解了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督促街道依法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管理再到系统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
据介绍,早在2023年,三水区就开始着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去年以来,该区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1+5”体系,让行政执法监督融合“5力”(行政复议纠错力、纪检监察威慑力、数字平台管控力、企业一线感知力、基层哨点回馈力),及时防范和纠正各类行政执法问题。
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是广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路径之一。
近年来,广东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抓手,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和质效,推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以下简称“粤执法”)省市县镇四级应用。截至2026年4月初,各级行政执法主体通过“粤执法”,合计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6.7万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5.7万个、随机抽查事项清单5.4万个,累计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2328万余条。通过公示,让每一项行政执法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
2020年以来,广东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创下多项“全国领先”。例如,率先实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覆盖;率先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出台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率先推动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全面普及应用……
目前,广东基本建成省市县镇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检察监督联动,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法治广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效,明确决策责任,广东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同时,大力推动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广泛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参与重大法律事务的处理,为政府的重要合同、重大协议等审查把关。
涉外法治赋能高水平开放
仲裁文书被越来越多的境外法院执行,庭审规则被越来越多境外机构适用,多个智能化平台建设领先全球……近年来,广东加快推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作为国内最早开展互联网庭审的仲裁机构之一,广州仲裁委员会发布的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获得境内外超过250家机构认可和推广。深圳国际仲裁院受案金额持续位居全球前列,案件当事人累计覆盖国家和地区增至146个。
“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取得的系列成果,是广东持续以高质量涉外法治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生动缩影。”陈旭东告诉记者,近年来,广东各地聚焦“建设三个一流、打造一个平台”(即建设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打造涉外法治建设综合平台)目标,通过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交出涉外法治建设新答卷。
广交会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截至2026年5月5日,广州市创新开设的“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已连续6届组建法律服务团进驻,共为全球143个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商、参展商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超3700次。
为护企安心“出海”,广东还将涉外法律服务延伸到国外展会。在“粤贸全球”品牌工程中,广东各地组建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律师团走出国门,为国内参展团提供贴身服务。
在国际展会之外,为更好满足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法律服务需求,广东各地因地制宜、各展其能,为企业提供常态化、个性化、定制式涉外法律服务。
广州挂牌成立广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南沙)、广州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等,提供“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东莞成立全省首个“外商企业司法服务站”,并在32个镇街全面铺开。“中国侨都”江门建立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24小时涵盖95个国家和地区的公证、仲裁、调解、法律咨询等8大类涉侨涉外法律服务。广州、深圳、珠海等市推进“法治护航 商通四海”助企“出海”工程等专项行动。
为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与精细化水平,广东加快培育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全省34家律师事务所入选“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17家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了30家境外分支机构。广东涉外律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助力企业出海、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2025年广东货物贸易进出口9.49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规模连续40年居全国首位,对全国外贸增长贡献率保持第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公布的“硬核”数据,再次为广东涉外法治建设成就写下生动注脚。
展望“十五五”,陈旭东表示,广东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法治是核心竞争力理念,勇立潮头、奋楫争先,不断打造法治中国建设“新样本”,谱写法治广东建设“新粤章”。(记者 章宁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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